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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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下列两项之和: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下列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的数额到达年龄比例:0-17 周岁 100% ;18-40 周岁 160% ;1-60 周岁 140%; 61 周岁以上 120%。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