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下列第(8)至第(12)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我们仅承担给付“一般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给付其他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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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身故或高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者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一般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一般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 |
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私家车、公务车,在私家车、公务车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特定交通工具,在特定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
客运列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列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客运列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客运列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客运列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
航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航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航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
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