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关爱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按合同首期保险费(不含利息)乘以下对应的关爱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关爱保险金。 一次性交,关爱保险金给付比例8.5% 3年交,关爱保险金给付比例20.0% 5年交,关爱保险金给付比例20.0% |
生存年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自合同第 6 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生存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满期日当日零时仍生存,按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含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含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