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身故保险金 |
给付标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 18周岁前:100%;18-41周岁:160%;41-61周岁:140%;61周岁后:120% 给付条件: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后身故 |
| 满期保险金 |
给付标准:按基本保险金额100%给付 给付条件:保险期间满期日当日零时仍生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