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后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其对应的比例与被保险人身故的时间有关,具体比例如下: 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 100%; 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至41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160%; 41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至61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140%; 61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 120%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满期日当日零时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