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福爱相随重疾险(青春版)亮点:
1、13种男女高发特定癌症可额外赔50%,
2、高发轻症全覆盖,获赔概率更大,
3、投保职业范围广,1~6类职业人群均可投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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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男女高发特定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 |
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患上保险合同约定的男女高发特定恶性肿瘤(13种),且确诊时已满18周岁,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额外给付男女高发特定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患上保险合同约定的50种轻症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保险公司将豁免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确诊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同时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
投保年龄:28天-35岁
保障期间:保至40岁
交费期间:10年,交至25/30/35周岁
职业限制:1-6类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 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