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特色
承保更多旅行目的地
可承保年龄为60天-80周岁
因遭遇不可抗力事故,免费延长保障期间最长可达10天
承保高风险娱乐项目:滑雪、滑水、滑冰、攀岩、潜水等
个人现金、行李物品及家居财物保障
高额境外紧急医疗保障(包括急性病治疗,意外伤害门诊、住院、紧急住院津贴及复诊费用)
24小时海外紧急支援服务特色
紧急支援服务网络覆盖海外。
贴心照顾同行子女或老人,安排并支付其回本国或中国费用,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安排并支付亲友探病经济舱往返机票一张以及最长5天的住宿费用。
24小时海外紧急支援服务电话(86 400-650-0956)可为您无间断提供旅行咨询,医疗咨询及紧急支援服务。
投保小提示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71-80周岁时,旅行意外伤害保险、附加特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及身故恩恤金的保险金额为如下所选方案中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其身故给付保险金额,在北京、上海、广州及深圳地区为10万元,其余地区为5万元。
单次旅行每次旅行最长保障期限为180天。如选择年度保单,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可进行多次旅行,但每次旅行最长保障期限为90天。
本保险不承担在下述国家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阿富汗、刚果(金)、乍得、海地、伊拉克、索马里。
旅途中若发生意外事故,请注意向有关部门索要相关证明。例如当地警方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公共交通工具承运机构出具的书面延误证明、并注意保留相关费用票据。具体索赔资料,请详见保单条款。
(此处仅为简要介绍,具体内容以保单条款为准,提醒您注意免赔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