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意外身故/伤残 | 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伤残保险金。 |
| 乘坐民航客机意外身故/伤残 | 因乘坐民航客机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民航客机意外身故保险金;因乘坐民航客机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民航客机意外伤残保险金。 |
| 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身故/伤残 | 因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因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 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身故/伤残 | 因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因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 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伤残 | 因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因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 意外导致需接受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限额给予意外医疗补偿。 |
| 意外住院补贴 | 意外导致住院,保险公司每天按约定金额给付住院津贴,普通病房限100天;重症监护室限30天。 |
| 猝死 | 猝死,保险公司按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