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康爱星防癌疾病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专属癌症疾病保障产品,为癌症和轻症提供保障,身故也有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费和身故时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癌症保险金给付

若保单生效180天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癌症则退还已交保费;

若保单生效180天后,在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癌症,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2倍赔付癌症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保单生效180天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轻症疾病则保险公司退还已交保费;

若保单生效180天后,在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赔付癌症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费和身故时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癌症保险金给付 若保单生效180天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癌症则退还已交保费; 若保单生效180天后,在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癌症,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2倍赔付癌症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保单生效180天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轻症疾病则保险公司退还已交保费; 若保单生效180天后,在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赔付癌症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是重大疾病定义所述经输血或因职业关系导致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除外;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终身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毒、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富德生命康爱星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轻症疾病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
癌症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2
身故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注:此为重大疾病保障产品,有180天观察期。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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