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按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收到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本合同终止。
二、年金给付
自本合同第五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分期给付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申请日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照当时个人账户中各投资账户价值的3%之和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本公司按给付年金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各投资账户减少的投资单位数。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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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身故,将按收到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本保单终止。 |
年金给付 | 自本保单第五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可申请分期给付年金; 于申请日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将按照当时个人账户中各投资账户价值的3%之和给付年金,按给付年金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各投资账户减少的投资单位数。 |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犹豫期内撤销保险合同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分为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一、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在投保时一次性交纳,交费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约定的保险费交费金额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二、追加保险费:本合同生效后,在被保险人生存的情况下,投保人可申请交纳追加保险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本公司将按约定的交费金额收取追加保险费。追加保险费交费金额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个人账户价值 |
年金 |
个人投资账户价值总额 x 3% (保单生效第5年起可申请领取,申请后每年领取一次)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