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麻疹保险金给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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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保险金 | 若于合同生效日起十五日内(含第十五日),经认可医院的医生初诊确诊患合同定义的麻疹, 将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麻疹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于合同生效日起第十五日后,经认可医院的医生初诊确认患合同定义的麻疹,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 金额给付麻疹保险金,合同终止。 |
被保险人因保险期间开始前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感等症状或皮肤黏膜出现皮疹、疱疹、Koplik斑、在任何医疗机构被诊断可能或已患有麻疹病、因疑似麻疹或因与麻疹病人及疑似麻疹病人密切接触而被建议隔离的、因接种麻疹疫苗导致发病的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麻疹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前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感等症状或皮肤黏膜出现皮疹、疱疹、
Koplik斑;
二、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前在任何医疗机构被诊断可能或已患有麻疹病;
三、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前因疑似麻疹或因与麻疹病人及疑似麻疹病人密切接触而被建议隔离的;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前因接种麻疹疫苗导致发病的。
在保险期间开始前出现上述情形,但在投保时距离医生诊断康复或症状完全消除超过1个月的,不受上条限制。
保什么 | 保多少 | |
麻疹 | 保单生效未满15天 |
已交保费 |
保单生效已满15天 | 基本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