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合同终止: 1. 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累计部分领取申请金额 - 累计年金给付金额; 2. 个人账户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给付
若在保险合同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期满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合同终止。
年金给付
在合同生效满两年后,可申请按以年领或月领约定之一分期领取年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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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合同终止: 1. 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累计部分领取申请金额 - 累计年金给付金额; 2. 个人账户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给付 | 若在保险合同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期满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合同终止。 |
年金给付 | 在合同生效满两年后,可申请按以年领或月领约定之一分期领取年金。 |
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开始于生效日,终止日与所依附的主保险合同终止日一致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犹豫期:10天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 | (已交保费-已领取部分申请金额-已领取年金)或个人账户现金价值 | |
年金 | 年领 | 个人账户价值×1% |
月领 | 个人账户价值×0.1% | |
满期金 | 个人账户价值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