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按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收到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本合同终止。
二、年金给付
自本合同第五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分期给付年金;若被保险人于申请日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照当时个人账户中各投资账户价值的3%之和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本公司按给付年金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各投资账户减少的投资单位数。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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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 本公司将按收到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 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本合同终止。 |
年金给付 | 自本合同第五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分期给付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申请日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 本公司将按照当时个人账户中各投资账 户价值的 3%之和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本公司按给付年金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各投资账户减少的投资单位数。 |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个人账户价值 |
年金 |
个人账户中各投资账户价值的3%之和 (保单生效第5年起每年领取一次)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