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1、保障责任明确,保障旅游期间的意外身故、残疾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意外事故住院可每日获得住院补贴。
2、价格实惠,低额的价格获得需要的基础保障,出行更无忧。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 10万元 |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一次性给付10万元;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最高给付10万元。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 10000元 | 旅行期间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在10000元限额内给予80%的报销。 |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 | 100元/天 |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导致住院,按住院天数每天给予100元的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 |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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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则本公司将 给付等值于身故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有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则必 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 | 被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残,我们将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示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
意外医疗保险金给付 |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在医院2,经医院医生3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门急诊或住院治疗。我们将根据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4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突发疾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前往医院,经医院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本公司将按其实际住院天数,在扣除被保险人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其他组织、个人或其他医疗保险给付中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前往医院3经医生4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我们将根据被保险人在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意外住院每日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 |
由下列情形之一致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或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因精神错乱、失常所致;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该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五、被保险人猝死 、殴斗 、醉酒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 ;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被保险人因怀孕(含宫外孕)、流产或分娩(含剖宫产)所致;
八、被保险人因接受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或因药物过敏所致;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处方药物;
十、被保险人进行牙齿修复或整形、屈光矫正、美容或整容手术;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 、探险活动 、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 、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所致;
十二、被保险人离开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地点或者乘坐非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
十三、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主险-生命永达团体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意外身故 | 保险金额-已领取伤残金 | |
意外残疾 | 保险金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
可选 | 意外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80% |
意外住院补贴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造成死亡、伤残或疾病的、故意犯罪、自杀、自伤、猝死、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牙齿修复或整形、屈光矫正、美容或整容手术;因接受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或因药物过敏所致;因怀孕(含宫外孕)、流产或分娩(含剖宫产)所致;离开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地点或者乘坐非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