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终身领取时间长;护理双倍给付高;
尊崇养老收入多;双重豁免关爱好。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仍生存,本公司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和养老年金领取日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9%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1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每年的对应日。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2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二者较大者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3在扣除被保险人累计领取的养老年金(不含红利部分)后的余额;
2.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三、被保险人达到护理状态豁免保险费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患疾病,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护理状态,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患疾病,且在该疾病被确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护理状态,本公司将豁免自被保险人被确诊达到护理状态之日起至护理状态消失期间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3.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该意外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护理状态,本公司将豁免自被保险人被确诊达到护理状态之日起至护理状态消失期间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四、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被鉴定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被鉴定为全残时未满60 周岁,本公司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被鉴定为全残之日起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应在残疾状况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对其残疾程度进行鉴定。若投保人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本公司在承担上述保险责任的同时,将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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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给付 | 至养老年金领取日仍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二者之和的9%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二者较大者与累积红利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所交保费 - 已领取养老年;2.基本保额对应现金价值。 |
被保险人达到护理状态豁免保险费 | 若符合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豁免护理状态确认起至消失期间应交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 投保人60周岁之前因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
投 资 人:金先生
年 龄:30岁
缴费年限:10年
年缴保费:10万元
(金满堂95741元,附加全佑一生4259元)
领取年龄:50岁
保险金额:444236元(主、附同一保额)
基本保额:444236元
祝寿金:50岁领取一大笔终了红利——434974元;
养老金:从50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额的9%——51766元,逐年递增;到90岁的时候,每年养老金可达98745元;
护理金:金先生如果50岁时不幸达到护理状态,每年再多领1倍养老金共计103532元逐年递增;到90岁时,每年护理金可达197490元;
养老年金总额=养老年金(基本保额)+养老年金(红利部分)
发生护理状态下,养老年金总额=养老年金(基本保额)+养老年金(红利部分)+护理保险金
保险期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护理状态,或导致投保人身故、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故意自伤;
五、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上述第二至八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其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所致身故或全残的,或被保险人从事上述高风险运动使自己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护理状态,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张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生命金满堂养老保障计划,计划包含生命金满堂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计划年交保费10000元,需交费10年,主险及附加险的基本保额为44424元,保障可享受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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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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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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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累积红利)×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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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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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已领取养老金+累计红利的现金价值)或(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计红利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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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护理状态豁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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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护理期间应交保费 (保单生效1年内因疾病导致的,不承担此责任)) |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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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余期保费 (未满60周岁可意外身故或全残承担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