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年金给付 |
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趸交、3 年交、5 年交,首期年金领取日有第 5 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第 7 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第 10 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三种,可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种并载明于电子投保单上,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 10 年交,本主险合同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第 10 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年金领取方式分为按年领取和按月领取两种,年金领取方式自首期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不得变更。 若年金为按年领取,被保险人在首期年金领取日零时及之后每年的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则自首期年金领取日零时起,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一次年金。 若年金为按月领取,被保险人在首期年金领取日零时及之后每月的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仍生存,则自首期年金领取日零时起,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 8.5%,每月给付一次年金。 |
身故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身故,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