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富御人生年金保险特色:
1、投保宽泛
富德生命富御人生年金保险覆盖人群广,最高支持65周岁人群投保,满足更多人群需求。
2、保障全面
富德生命富御人生年金保险涵盖了特别关爱金、年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责任,保障内容全面。
3、领取灵活
富德生命富御人生年金保险根据不同的缴费期间,您可灵活选择领取特别关爱金和年金。
4、保单贷款
富德生命富御人生年金保险享有保单贷款的权益,若资金周转困难,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解决燃眉之急。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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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爱金 |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3年交或5年交,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开始,至第9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8%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共给付5次。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6年交,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第6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开始,至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8%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共给付5次。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10年交,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起,至第14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8%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共给付5次。 |
年金 |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3年交或5年交,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每年给付年金。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6年交,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第11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每年给付年金。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特别关爱金与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3/5/6/1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