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安顺康伴至全意外险(升级版)产品优点:
1、投保年龄比较广
2、保障内容比较全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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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的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简称“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主险合同的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
个人非营运车辆意外身故保险金 |
个人非营运车辆意外身故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或作为驾驶员驾驶个人非营运车辆、公务车或合法商业运营的租赁车,因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的个人非营运车辆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个人非营运车辆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个人非营运车辆意外伤残保险金 |
个人非营运车辆意外伤残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或作为驾驶员驾驶个人非营运车辆、公务车或合法商业运营的租赁车,因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主险合同的个人非营运车辆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个人非营运车辆意外伤残保险金。 |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 |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主险合同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 |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自进入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的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 |
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自进入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主险合同的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 |
高铁意外身故保险金 |
高铁意外身故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高速铁路列车,自进入高速铁路列车车厢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高速铁路列车车厢时止,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的高铁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高铁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高铁意外伤残保险金 |
高铁意外伤残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高速铁路列车,自进入高速铁路列车车厢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高速铁路列车车厢时止,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主险合同的高铁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高铁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及主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的剩余金额,按主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 |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经专科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在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主险合同的意外住院每日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 |
富德生命安顺康伴至全意外险(升级版)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限:1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