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至达旅行意外险(A款)产品优势:
1.提供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等保障
2.支持一次性交清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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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但若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简称“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主险合同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及主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的剩余金额,按主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 |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经专科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在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主险合同的意外住院每日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 |
富德生命至达旅行意外险(A款)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一次性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