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盛世如意终身寿险从第二个保险年度起,各保险年度内每年的保险金额按 3.5%以年复利形式增加,即本保险年度内的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保险年度内的保险金额×(1+3.5%)。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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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18 周岁之前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2)、18 周岁之后,交费期满日之前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年龄系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3)、18 周岁之后,交费期满将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年龄系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保险金额。 |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更多详情见条款。
承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或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