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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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年满18周岁前: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二者的较大者给付。 2、年满18周岁后且交费期满日之前: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年龄系数、现金价值,二者的较大者给付。 3、年满18周岁后且交费期满日之后: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年龄系数、现金价值、保险金额,三者的较大者给付。
年龄系数:18周岁至40周岁,160% ;41周岁至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除按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照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