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寿大金刚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意外保障产品,提供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住院津贴保障。
产品描述

上海人寿大金刚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支持1-6类职业、出生满28天-65周岁的人群投保。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简称“伤残标准”)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对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的免赔额后,按下列约定向该被保险人给付合理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医疗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取得的补偿和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按100%给付。

2.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医疗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按80%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金额达到本项保险责任相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住院津贴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按以下约定承担意外住院 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 

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单中载明的每日住院津贴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每日住院津贴。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 90 天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 院日期的间隔未达 90 天,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保险公司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所承担的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 180 天为限,当累计给付天数达到 180 天时, 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保障期间:1年

承保职业:1-6类

缴费方式: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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