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犹豫期:15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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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 |
1.年领: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于该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养老保险金。 2.月领: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之后的每个保单周月日,如果被保险人于该保单周月日零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养老保险金。 |
特别养老保险金 |
1.年领:自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含)至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间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于该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特别养老保险金。 2.月领:自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含)至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间的每个保单周月日,如果被保险人于该保单周月日零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特别养老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按下列两者之间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