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非疾病治疗类
1.各种美容整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皮肤色素沉着、对皮肤表面无囊肿形成或无脓肿的痤疮治疗、红斑痤疮治疗;良性皮肤损害(雀斑、老年斑、痣、疣等)的治疗和去除;对浅表静脉曲张、蜘蛛脉、除瘢痕疙瘩型外的其它瘢痕、纹身去除、皮肤变色的治疗或手术;激光美容、除皱、除眼袋、开双眼皮、治疗斑秃、白发、秃发、脱发、植毛、脱毛、隆鼻、隆胸费用;
2.各种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和检查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平足及各种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费用;
3.各种健美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减肥、增胖、增高费用;
4.合同中未列明的各种健康体检项目;
5.各种预防保健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保健按摩、自动按摩床治疗、药物蒸气治疗、药浴、体疗健身、各种疫苗预防接种、预防注射以及疾病普查费用;
6.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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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罹患疾病,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实际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牙科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牙科医疗项产生的费用,且以年度限额为限。
对于本项保障中各个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若被保险人已经从其他保障项目中获得了赔偿,则保险公司将不会重复给付保险金。 |
预防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根据您为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障计划承担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预防医疗项且在合同约定的特定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
对于本项保障中各个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若被保险人已经从其他保障项目中获得了赔偿,则保险公司将不会重复给付保险金。 |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