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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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一、年金 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日根据交费方式、交费期间的不同,分为: (一)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或交费期间为3年交、5年交,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合同生效后的第5个保单周年日; (二)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6年交,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合同生效后的第6个保单周年日; (三)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10年交,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合同生效后的第10个保单周年日。 自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三、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两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