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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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首次重疾保障: 确诊130种重疾,给付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价三者较大者,限1次。 身故/全残保障: 18岁前身故或全残,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身故或全残,赔付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价三者较大者。 可选部分: 可选责任一:中度疾病及轻度疾病保险金 ①20种中症:赔付2次,每次60%基本保额。 ②50种轻症:赔付3次,每次30%基本保额。 ③含轻症、中症保费豁免。 可选责任二:多次重疾保障及大疾病保费豁免 ①130种,分6组赔付5次,间隔期180天,每次给付基本保额,恶性肿瘤未单独成组。
③含重大疾病保费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