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账户式医疗保障,免去每年续保的手续
保障时间长达5年,5年后可自动续保
多项的医疗津贴保障,多种保障额度,细心呵护任君选择
保障利益:
住院津贴保险金
ICU津贴保险金
手术津贴保险金
备注:手术项目及等级分类表详见保险合同条款
提示:本材料所载信息仅供您理解瑞泰人寿附加险产品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正式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手术津贴保险金 | 若首次发生的疾病或症状在医院内施行附表2“手术项目及等级分类表”中的手术治疗, 将按以下方法给付手术津贴保险金: 手术津贴保险金 = 每单位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 × 50 × 保险单位数× 实施手术的津贴等级 |
ICU津贴保险金 | 若于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入住医院ICU治疗,从入院的 第1天起,将按照双倍每单位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乘以保险单位数按日给付ICU津贴保险金。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若于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需入住医院治疗,且住院时间超过3天的,从入院的第 4天起,将按照每单位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乘以保险单位数按日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后,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入住医院治疗,从入院的第1天起,将按照 每单位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乘以保险单位数按日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 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
2.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残或者疾病;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
7.怀孕、流产或分娩以及由此引起的并发症;
8.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因精神病或先天性疾病而导致的;
10.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热或辐射;
11.牙齿的治疗、修复,矫形整容手术;
投保人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与主合同的投保人为同一人。
被保险人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与主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且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含续保生效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应该在出生满30天(含)至60周岁(含)之间。
本附加合同所指周岁,均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被保险人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怀孕、流产、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药物过敏、因精神病或先天性疾病而导致的、牙齿的治疗、不孕症、人工受孕、健康检查、患艾滋病、手术等级低于一级的、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津贴 | 意外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额×投保份数 |
疾病 |
(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补贴额×投保份数 (保单生效已满90天住院,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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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津贴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额×2×投保份数 (疾病住院报销,需保单生效已满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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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或症状手术津贴 | 实际住院天数×50×投保份数×实施手术的津贴等级报销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