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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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乘以下列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给付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对应的比例:18-40 周岁:160%,41-60 周岁:140%,61 周岁及以上:120% |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 倍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私家车或公务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私家车或公务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按满期日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