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金是孩子在成长期间所必需的教育费用的提前规划和安排。是一种具有强制性和确定性的理财计划。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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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减去保险公司已给付的生存年金总和、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生存年金 |
年满18周岁后,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按合同的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的15%给付生存年金,至合同期满。 |
满期保险金 |
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日-12周岁(含)
保险期间:至25周岁
犹豫期:20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