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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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保险金 |
保40种,每种赔1次,每次赔30%保额,累计可赔4次。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保35种,每种赔1次,每次赔60%保额,累计可赔3次。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120种,每种赔1次,每次赔100%保额,累计可赔1次。 |
疾病豁免保险费 |
首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可豁免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
多次重疾保险金 |
可选:间隔期365天,第二次或第三次确诊重疾且不满60周岁,分别额外赔120%保额。 |
重度癌症拓展保险金 |
可选:非癌→癌间隔期180天,癌→癌间隔期3年。 ①原位癌、轻度癌症:额外30%保额 ②重度癌症:额外120%保额,含新发/复发/持续/转移。 |
疾病关爱金 |
可选:首次轻症10%、首次中症30%、首次重疾80%保额,30年版是前30年有效,70周岁版是60周岁前有效。 |
一般医疗住院津贴日额 |
可选:60周岁后因意外或因疾病住院,且之前未领过重疾保险金的被保人,住院一天补贴0.1%保额(保50万补贴500元/天),同次住院可补贴90天,保险期间累计可补贴至100%基本保额。 |
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额外保险金 |
可选:含10种,额外赔1次,120%保额,非心脑→心脑间隔期180天,心脑→心脑间隔期1年。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可选:不满18周岁赔已交保费与现价较大者,已满18周岁赔(已交保费、现价、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