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疫苗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不合格;
五、被保险人在不具有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具备预防接种条件的单位接种疫苗;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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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经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疫苗,自接种疫苗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接种该疫苗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接种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接种意外伤残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经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疫苗,自接种疫苗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接种该疫苗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导致合同约定伤残项目,保险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合同约定给付接种意外伤残保险金。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接种意外伤残保险金该次接种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等级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接种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在合同有效期内,上述各项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
投保年龄:0-100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