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前程”少儿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少儿
投保范围
0至17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专属少儿健康保障产品,确诊白血病额外多赔付保额的30%,期满还可领取健康维护金。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保费低廉 保障齐全
 
用更加低廉的保费,保障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最易发生的各类重大疾病,全面护卫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特别关爱 人性关怀

针对在少年儿童中发生几率最高的白血病,本产品额外提供30%的特别关爱金额,彰显社会对少儿的人性关怀。

健康成长 保额返还
 在保险期间健康成长的少年儿童,期满时,将按照保险金额返还,既是对健康成长的祝福,更能累积下一笔青春基金,从容创业。

健管服务 专业呵护
依托专业优势,拥有本产品的少年儿童将享有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在专业健康理念呵护下,茁壮成长,家长无忧。


保险责任

重疾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重大疾病  按照保险金额给付
 因其他原因导致重大疾病 180天内发生的,按照所交保险费给付
180天后发生的,按照保险金额给付
180天后发生白血病的,除给付保险金额外,再按照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别关爱保险金
长期护理金 因意外伤害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并持续至观察期结束的(因其他原因需180天后) 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长期护理金(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
健康维护金 保险期间内未发生任何给付并生存的 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按照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

注:如被保险人同时满足长期护理金与重疾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返还已交保费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180天观察期后经医院确诊患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赔付保险金,意外导致重疾无观察期。
特别关爱金 若180天后确诊白血病赔付基本保额的30%
长期护理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并持续至观察期结束的(因其他原因需180天后),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长期护理金(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
健康维护金 保险期间内未发生任何给付并生存的,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7)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被保险人发生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之内的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投保须知

适用人群:0至17周岁儿童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

 

交费期间可选择趸缴、3年、5年等缴费期。

 

投保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至17周岁,其中0岁指正常出生满28天且已出院的婴儿;
 

谁能保
0-17周岁/专属少儿投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患遗传性疾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具体以生效保单条款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无标题文档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
特别关爱金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30%

(确诊白血病可领取)

长期护理金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
健康维护金
基本保额
身故
已交保费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有180天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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