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玺悦一生特点:
①同类相似重疾险:有轻→重的顺序
如果被保人是先确诊轻症、再中症、后重疾,那确实每项责任都能理赔到;
但是,如果被保人首次确诊的就是重疾,那么重疾保险金后,合同是终止的,没有继续保障轻中症。
②人保玺悦一生(2023版):不分理赔顺序
无论是轻→重,还是重→轻,都可以理赔。
如果被保人是先确诊轻症、再中症、后重疾,每项责任都能理赔到;
如果被保人首次确诊的就是重疾,那么重疾保险金后,合同是继续有效的,90天间隔期后,还可以继续保1次轻症和1次中症。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包含50种轻症,可赔5次,每次理赔金额为30%基本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包含25种中症,可赔3次,每次理赔金额为60%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125种重疾,赔1次,理赔金额为100%基本保额。 |
被保人豁免 |
被保人因意外或合同生效满90天等待期后因疾病,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重疾时,即可免交剩余未交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
可选保障 |
1、疾病关爱金: 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中症不满60周岁,除了给付中症保险金之外,可额外赔30%保额; 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重疾不满60周岁,除了给付重疾保险金之外,可额外赔80%保额; 2、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 除了必选责任保1次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该责任可另外再保1次,第二次确诊时赔100%基本保额。(非特定心脑血管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间隔期180天,首次就是特定心脑血管疾病→第二次也是特定心脑血管疾病的间隔期365天。) 3、癌症额外赔: 除了必须责任的理赔次数之外,该可选责任可另外再保3次,365天间隔期后再次确诊轻度癌症或原位癌可再赔10%保额,重度癌症可再赔40%保额。 4、癌症重度关爱金: 除了必须责任的理赔次数之外,该可选责任可另外再保2次,间隔期后再次确诊赔120%保额,第三次赔50%保额。(非癌→癌间隔期180天,癌→癌间隔期3年。)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若身故或全残时不满18周岁,给付100%已交保费; ②若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 |
人保玺悦一生的投保条件:
被保人年龄:出生满28天-55周岁
保障期间:至70周岁、终身
等待期:90天
缴费年限:10/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