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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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100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 |
(可选) 轻度疾病保险金 |
包含50种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
因下列一个或者多个情形引起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