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促销活动取消费用保险
本条款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召回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该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
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保险费,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期间内对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产品实施主险条款中约定的产品召回而导致其取消原有广告、促销活动安排而发生的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中对应列明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有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