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社保补充: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相匹配,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赔付保障:无需担心高额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全面
灵活选择:给付比例灵活选择
保险责任
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其个人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其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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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 | 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于其个人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确 诊必须住院治疗的,就其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 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 和支付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 均按上述约定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 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保险责 任终止。 |
保险期限:一年或一年以下。
缴费方式:趸交、月交、季度交、半年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9)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10)既往症;
(11)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2)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
(13)疗养、矫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视力矫正、美容、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变性手术;
(14)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感染艾滋病、先天性畸形、既往症、怀孕或分娩、精神和行为障碍、牙齿修复、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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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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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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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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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疾病住院医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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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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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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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意外住院医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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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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