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保单周年日,现价和已交保费取大值。 (2)已满18周岁保单周年日且交费期最后一日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现价和已交保费×比例取大值。 (3)已满18周岁保单周年日且交费期最后一日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现价/已交保费×比例/年度有效保额,三者取大值。
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