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聚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1,两全保障,人性关爱
产品涵盖身故与满期生存保障责任,保障全面,让您深感关爱。
2,保单贷款,排忧解难
产品提供保单贷款功能,解您燃眉之急。
3,参与分红,锦上添花
保险期间内每年有分红机会,分享公司盈余分配,共享经营成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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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见下表)乘以所交保险费; 到达年龄给付比例:0周岁至17周岁100%;18周岁至40周岁160%;41周岁至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前海聚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至69周岁
保障期限:趸交、3年交
保险期间:5年、6年
前海聚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请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