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9、更多免责内容详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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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伤残 | 保额10万,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伤残按不同伤残等级,赔付10%-100%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种重疾,保额5000元 |
重疾住院津贴 | 每天给付300元,最高不超过180天 |
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 保额100万,社保内费用,扣除1-2万免赔额,先经社保/商保结算,按90%报销,未先经社保/商保结算,按60%报销;社保外费用,均按60%报销 |
住院前后门急诊 | 扩展住院前7天、后7天的门急诊费用 |
投保年龄:18-80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