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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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投保年龄:45-85周岁 保障期间:1年 投保份数:1份 投保职业:1-3类 1、意外身故 赔付100%约定保额5万元。 2、意外伤残保险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本项责任的对应保额为15万元。 3、燃气意外身故保险金 按约定保额10万元给付燃气意外身故保险金。 4、燃气意外伤残保险金 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燃气意外伤残保险金。本项责任的对应保额为10万元。 5、意外医疗 100万保额。 针对投保时选择有医保版的,经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先行报销的,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合理医疗费用次免赔0元后按90%赔付;未经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先行报销的,剩余合理医疗费用次免赔0元后按81%赔付;针对投保时选择无医保版的,剩余合理医疗费用次免赔0元后按80%赔付。 6、意外住院医疗津贴 按被保险人每次实际合理住院日数乘以100元给付意外住院医疗津贴保险金。意外住院医疗津贴的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日。 7、意外重症监护津贴
按被保险人每次实际合理住院日数乘以1000元给付意外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意外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