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缴费方式:一次交清或分期支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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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保险金 |
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罹患疾病,在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接受治疗产生如下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依照下列约定在一般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内赔付保险金。一般医疗保险金保险责任包含住院医疗保险金、指定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和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三个责任项目。 |
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
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自其出生以来经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符合主险合同所附特定疾病清单定义的特定疾病,并在医院接受治疗产生如下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首先在上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赔付范围内赔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公司累计赔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赔付限额后,保险公司依照下列约定赔付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包含特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指定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三个责任项目。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经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重度的,对于其在主险合同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质子束放疗、重离子束放疗(如碳离子放疗)和中子束放疗时发生的必须由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合理且必要的床位费、陪床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药品费、医疗器械使用费、医生诊疗费、手术费和转院救护车使用费,保险公司按100%的赔付比例在本项保险金赔付限额内赔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经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的,对于其用于治疗该恶性肿瘤而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满足以下条件的特定药品与医疗器械费用,保险公司根据主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在本项保险金赔付限额内赔付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
平安互联网住院普惠(B)医疗保险属于医疗保障产品,提供一般医疗、可选特定疾病、质子重离子、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