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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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一般意外身故/伤残:最高50万,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伤残按不同伤残等级,赔付10-100%基本保额。 猝死:最高6万,等待期30天(续保无等待期),因急性症状发生后24小时内,因自然疾病而突发身故,最高赔付6万。 意外医疗:最高5万保额。社保内外用药,0免赔。经社保报销赔付比例100%,未经社保80%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元/天,免赔5天,单次赔付最高60天,累计赔付以90天,4500元为限 交通意外:航空意外:最高100万;汽车、火车、轮船、私家车意外身故伤残额外赔:最高50万。
意外救护车费用:最高800元,被保险人发生主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后,需要安排救护车的,对于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实际支付的、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人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