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运动赛事意外险2号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3~64岁
保障期间:1~30天
缴费期间:一次交清
保障范围: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运动(含赛事)过程中发生的保险事故及保险期间内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
注:
适用各种普通运动,但以下高风险运动项目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①极限运动:极跳、滑翔伞、跳伞、攀岩、悬崖跳水、冲浪、漂流、赛车、竞速冰雪运动、滑雪与雪板、深潜、极限自行车、极限攀冰;
②水上/高空运动:在水深超过2米的自然水域水面或水下运动,以及距离地面超过10米的高空运动,如跳水、潜水、海钓、跳伞、蹦极、驾驶飞机等飞行器飞行、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
③搏击或类军事活动:摔跤、武术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泰拳、格斗、散打、彩弹射击等仿真枪战运动;
④特技表演:杂技、特技表演;
⑤其他特定活动:探险活动、各种车辆表演、赛马、越野磨托车、越野赛跑、马术、驾驶卡丁车。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伤害 |
保额:最高50万;
保障内容:保险期间内,被保人在参与约定的运动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身故或残疾,按约定保额给付保险金。 |
运动意外医疗 |
保额:最高5万; 保障内容:被保人在参加约定的运动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符合规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就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医保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按约定的报销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报销范围:仅限社保; 免赔额:100元;
报销比例:100%报销。 |
急性病医疗 |
保额:最高1万; 保障内容:被保人因遭受约定的急性病,并因该疾病实际发生的必须由被保人自行承担的、必需且合理的各项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及门诊手术费,扣除约定的免赔额,按约定的报销比例给付急性病医疗保险金; 报销范围:仅限社保; 免赔额:100元;
报销比例:100%。 |
猝死 |
保额:最高50万;
保障内容: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发作导致在24小时内突然死亡,按约定保额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
意外住院津贴 |
保额:最高100元/天; 保障内容: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在符合规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约定的津贴日额计算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给付限制:每次住院免赔3天,每次累计住院最多给付30天,累计最高给付90天。 |
交通意外保障 |
交通意外伤害额外赔: 保障内容: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内180天内因该事故身故或残疾的,按约定额度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保额: 轮船意外身故/伤残:最高50万保额; 火车意外身故/伤残:最高50万保额; 飞机意外身故/伤残:最高50万保额;
运营汽车意外身故/伤残:最高25万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