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平安一年男性特定恶性肿瘤疾病保险(简称男性特疾),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受益人为王先生自己。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平安人寿为保险人。可获得如下保障:王先生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受保障的原发性男性特定恶性肿瘤,可获赔10万元男性特疾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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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 | 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为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原发性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将退还您所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主险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以下两种情形,无等待期: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 (2)非首次投保的,您在不迟于上一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重新投保本产品的。 |
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原发性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原发性男性特定恶性肿瘤”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原发性男性特定恶性肿瘤”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除“2.1责任免除”外,本主险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1.1保险责任”、“4.2保险事故通知”、“6.4年龄错误”、“脚注1医院”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