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全能英才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个人
投保范围
0-10周岁
投保年龄
至30周岁
投保年限
属于少儿教育年金保障产品,自第5年度起每年领取成长关爱金,自15周岁起每年领取教育关爱金至24周岁,在18、21、24周岁领取学业有成金,30周岁领取成家立业金,还有身故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成长关爱金

自第 5 个保单周年日1起,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给付成长关爱金。


教育关爱金

自被保险人 15周岁保单周年日起,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照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教育关爱金,给付至被保险人24 周岁保单周年日止。


学业有成金

若被保险人在 18、 21、 24 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 我们在被保险人 18、 21、24 周岁保单周年日按照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学业有成金。


成家立业金

若被保险人在 30 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在被保险人 30 周岁保单周年日按照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成家立业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 本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月交保险费×12×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及现金价值均不包括因红利分配
产生的相关利益。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 (2)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成长关爱金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成长关爱金。
教育关爱金 自15周岁保单周年日起,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教育关爱金,给付至24周岁保单周年日止。
学业有成金 若在18、21、24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在18、21、24周岁保单周年日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学业有成金。
成家立业金 若在30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在30周岁保单周年日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成家立业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10周岁

 

保险期间:至30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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