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假日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在特定假日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主险合同附表2 列“全残”的,我们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假日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航空意外全残和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在特定假日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在特定假日内,年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造成本主险合同附表2 所列“全残”的,我们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假日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航空意外全残和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在特定假日内,年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不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造成身故或本主险合同附表2 所列“全残”的,我们不承担假日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在特定假日内,年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造成本主险合同附表2 所列“全残”的,我们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假日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航空意外全残和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在特定假日内,年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您与
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不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造成身故或本主险合同附表2 所列“全残”的,我们不承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假日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在特定假日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造成本主险合同附表2 所列“全残”的,我们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假日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航空意外全残和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在特定假日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假日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在特定假日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们就其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 元部分的给付假日意外医疗保险金,且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上述医疗费用在被保险人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的80%。
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在特定假日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们就其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 元部分给付假日意外医疗保险金,且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上述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后的余额的60%。
假日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达到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中的假日意外医疗基本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假日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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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 在特定假日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造成合同附表2 所列“全残”的,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 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 假日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 和身故、假日航空意外全残和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在特定假日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身故的,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 金额给付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 在特定假日内,年满18 周岁的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 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 内造成合同附表2 所列“全残”的,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 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 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假日意外全残和身故、假 日自驾车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航空意外全 残和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在特定假日内,年满18 周岁的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 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 身故的,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假日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身故保险 金,合同终止。不满18周岁的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 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造成身故或本主 险合同附表2 所列“全残”的,不承担假日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 金的责任。 |
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 在特定假日内,年满18 周岁的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 间6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造成合同附表 2 所列“全残”的,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 保险金额给付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 外全残保险金,合同假日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和身 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航空意外全残和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在特定假日内,年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 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的,按您与 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公共交通意 外身故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 止。 不满18 周岁的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 害起180 日内造成身故或合同附表2 所列 “全残”的,不承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
假日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 在特定假日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造成合同附表2 所列“全残”的,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航 空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合 同假日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和身故、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 残和身故、假日航空意外全残和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在特定假日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身故的,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计划所 对应的附表1 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假日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但不再给付 第一项中的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假日意外医疗保险金 | 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在特定假日内,因 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就其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实际支出 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 超过人民币100 元部分的给付假日意外医疗保险金,且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 上述医疗费用在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 补偿后的余额的80%。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在特定假日内, 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就其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实际支 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 用超过人民币100 元部分给付假日意外医疗保险金,且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 上述医疗费用扣除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在内的任何 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后的余额的60%。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身故、医疗费用支出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猝死、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1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2)被保险人置身于附表3 载明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期间发生意外伤害;
(13)高风险职业类别的被保险人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包含如下职业类别:(一)交通运输行业:营业用货车司机及随车工人,航空运输服务及作业人员,海上运输服务及作业人员;(二)矿物勘测和开采行业:矿工;(三)生产制造行业:炼钢人员,腐蚀性化工产品生产工(盐酸、磷酸、硝酸、硫酸、烧碱、纯碱、有毒物品制造等),火药、雷管、烟花爆竹制造及加工工人;(四)其他:特警,防暴警察,特种兵(海军陆战队、伞兵、水兵、爆破兵、蛙人、化学兵、负有布雷爆破任务之工兵、空军飞行官兵、空军海洋巡弋舰艇及潜艇官兵等),特技演员,危险职业运动员(比如滑雪、拳击、摔跤等),室外装潢人员,爆破工。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假设2:王先生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在本合同约定的特定假日内发生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8000 元,其中社会医疗保险赔付范围内的费用为6000 元。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意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儿子小王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平安人寿为保险人。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平安假日安行意外伤害保险,选择成人经济型保险计划,保险期间为1 年,假日意外全残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30 万元,假日自驾车意外全残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50 万元,假日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200 万元,假日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300 万元,假日意外医疗基本保险金额1 万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流产、分娩、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未遵医嘱、猝死、细菌或病毒感染、参加高风险运动、置身高风险国家、从事高危职业、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成人经济型 | 成人尊贵型 | 0-9 周岁少儿 | 10—17 周岁少儿 | |
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 | 30 万 | 50 万 | 20 万 | 50 万 |
假日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 | 50 万 | 50 万 | 无 | 无 |
假日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 200 万 | 200 万 | 无 | 无 |
假日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 | 300 万 | 500 万 | 500 万 | 500 万 |
假日意外医疗 | 1 万 | 2 万 | 2 万 | 2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