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赢越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终身年金理财产品,交费期限短,3种交费方式可灵活选择,年年领取保险金,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内容简介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 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 (2)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关爱保险金 若投保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18 周岁的保单周 年日)发生合同附表所列的“全残”或身故,自投保人“全残” 之日或身故之日起,在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含18 周岁 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除按第一项给付生存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关爱保险金。 每年的关爱保险金以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为限。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 按基本保险金额3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1 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 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3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保险案例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65周岁
多少钱

王先生为0岁儿子投保平安赢越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额10万元,3年缴费,年交保费390910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基本保额×20%

(每年领取一次)

特别生存金

已交保费×30%

(保单生效第1年,领取一次)

关爱金

基本保额×20%

(未满18周岁时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在18周岁前每年领取一次,保单生效30天内疾病导致全残不可领取)

身故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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