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2015(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18-5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长期保障可至终身,身故按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每年可享受公司分红收益。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犹豫期:10天


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9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 周岁至55 周岁。

保险案例

王先生为其妻子李女士(30 岁)投保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20 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另外还投保平安附加护身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5)及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李女士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则根据护身福条款约定给付20 万元身故保险金。

 

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李女士为被保险人,儿子小王为受益人,平安人寿为保险人。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18-55周岁
多少钱

王先生为其妻子李女士(30 岁)投保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 20 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另外还投保平安附加护身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5)及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李女士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则根据护身福条款约定给付 20万元身故保险金。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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