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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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 周岁至55 周岁。
保什么 | 保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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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基本保额+保单现金价值 |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平安福满财盈终身寿险(万能型),基本保险金额 10000元,一次性交费50000元,保险期间至终身,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