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福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到达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祝福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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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本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生存保险金。 |
祝福保险金 | 自本主险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到达6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祝福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
投保示例:
王先生,30岁,是小有成就的私营企业主,随着财富的增长,他日渐感受到保险在资产配置中的重要性,通过慎重考虑,他选择了尊御人生财富管理计划,助力自己生活和事业的稳步发展。
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交费期:3年,年交保费141145元。
终身确定:生生不息的现金流
自第三个保单周年日起至60岁前,王先生每年可获得基本保额15%的生存金,60岁起,生存金提高至基本保额的18%,助力养老,直至终身。60岁保单周年日时,王先生还将获得基本保险金额50%的祝福金,以规划退休前的出国游,开启自己惬意的晚年生活。
33 -59岁,每年生存金7500元;
60岁起,每年生存金9000元,直至终身;
60岁保单周年日时,获得2.5万元祝福金。
红利相伴:分享成果更添惊喜
王先生选择的尊御人生计划主险为分红保险,多年来,平安分红险投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及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资产稳健成长,为财富更添惊喜。
二次增值:稳健成长的聚财宝
王先生选择保单红利、祝福金及生存金进入聚财宝账户累积成长,助力财富二次增值,实现资产稳健成长,若每个年龄之前均未发生部分领取或附加险生存金领取,则60、70、80岁聚财宝账户价值预测如下:
注:以上账户价值预测金额已四舍五入到万位。
灵活应急:护航事业的应急金
尊御人生计划 “主险可贷、附险可领”的产品设计,为王先生的资金应急提供充分便利。只要合同有效,
在不影响保单利益的同时,主险保单贷款额度可达现金价值90%,附险聚财宝账户支取灵活,免手续费。
安全传承:指定受益的传承金
在实现以上利益的同时,王先生可通过指定受益人(如孩子)的方式将主险不少于所交保费的身故金及聚财宝身故保险金传承后世,整个过程仅向当事人公开布,保障了传承的安全与私密性。
利益演示表(单位:元):
重要提示:
1、该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特提醒客户注意。平安附加聚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为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2、附加万能账户价值(低、中、高)、附加万能身故保险金(低、中、高)分别为低档分红-低档万能结算利率(保证利率1.75%)、中档分红-中档万能结算利率(4.5%)、高档分红-高档万能结算利率(6%)时的附加万能账户价值、附加万能身故保险金;
3、生存总利益(中)、意外身故总利益(中)、疾病身故总利益(中)为中档分红-中档万能结算利率(4.5%)时的生存总利益、意外身故总利益、疾病身故总利益;
4、当年生存金包含生存金及祝福保险金;
5、身故总利益(中)包含身故保险金、中档分红-中档万能结算利率(4.5%)下的附加万能身故保险金和中档的当年红利;
6、生存总利益(中)包含现金价值(退保金)、中档分红-中档万能结算利率(4.5%)下的附加万能账户价值(退保金)、当年生存金和中档的当年红利;
7、上表中的生存金、现金价值(退保金)、身故保险金均不包含因红利分配而产生的相关利益;
8、本保障计划所列保险利益、数值等,均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计算所得。如果设定的年龄与实际年龄不同,对应的保险利益和数据等将会有所不同;
9、以上利益演示中所有数值均为实际利益取整所得,与实际数值可能会略有差异;
10、上表演示假定当年生存金、当年红利计入附加万能保单账户,保单账户价值的结算利率是不确定的,但保单账户价值不低于按年利率1.75%结算所得数值;
11、如果期交保险费等情况与上表不同,以上所列的保险利益数值需要相应调整;
12、上表中除期交保险费、累计保险费、进入附加万能账户的价值外,<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投保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则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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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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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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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50%
(60周岁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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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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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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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5%
(合同生效第3年开始每年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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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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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8%
(每年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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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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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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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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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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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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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